LD走了之后,我在附近熟悉了一下地形,发现边上有家中餐馆叫小香港。不过当时刚过八点,饭馆子们都还没有开张。我在房东太太的指导下,打算去一个叫巴黎春天的购物城逛街买衣服。这个购物城在巴黎地下,有两三层,据说物美价廉。我到了以后,发现居然还没开门!Mango,Etam等服装店门口已经有人在守株待兔了。我冲去问了3个人,才有一会说英语的mm告诉我这边十点开门。我一看表,才九点半,就打算先去吃早饭。法国的糕点店散发着浓浓的面包的香味,比国内超市的面包房香味更重。我好怀念啊,在边上狠狠地深吸了几口气。美国这个土包子国家,所有面包房都是一股人造香精味,说不清是蜡烛还是洗手液的味道。总之连一点面包香味都没有。美国的最流行甜点donuts(面包圈)也是甜得腻味,难吃的要命,只有像我家LD这样的才能吃得下去。闲言少叙,我找了一家叫PAUL的面包店,还是个百年老店,从1898年就开业了。买了一块提子牛角面包,是刚从烤箱里烤出来的。绵软的面包配上酸甜的葡萄干,非常的美味,连我这样不太爱吃甜食的人都觉得味道好极了。感动的流泪,美食也是需要历史沉淀的。
吃完了饭,商场也开门了。我逛了逛女装,发现衣服标牌上美国的S号,对应的是欧洲的M号。看来世界都知道美国专出胖子。难怪我在美国呆久了,也变胖了许多。如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,亦与之化矣。逛了一圈,除了累的腿酸,也没看中什么特别好看的裙子,我就打道回府了。回旅馆前,又去昨天的那家温州小吃吃了碗面条当作中饭。面条味道不错,不过我因为刚吃完早饭,一不小心就吃撑了。这回可算是吃腻了,在法国期间再也不想吃面条了。
下午补了补眠,一晃就到4点了,我收拾了一下,就出发去跟LD会合。我们打算先去传说中的巴黎圣母院看看。出了地铁站,就是巴黎的市政厅。门面金碧辉煌,大门前挂着许多法国国旗。不过大家主要还是瞧我的墨镜,巴黎地铁站买的,十欧元,酷否?
市政厅边上就是巴黎警察局。警察局建筑好大!难怪我听说巴黎小偷多,治安不好,果然业务繁忙啊。LD出门的一大特色就是经常要寻觅他最爱的景点——厕所。这次也是,他把我往街上某长凳上一扔,让我在那里呆着等他。LD本来还不放心把我一个人留下,后来发现长凳背后就是警察局,周围还有几个出来躲懒的警察在那儿聊天抽烟,简直是最安全的地方了。
巴黎圣母院的游客很多。那天阳光明媚,却不热,是个游玩的好天气。巴黎圣母院正门的右侧,有法国国王骑马的铜像。
听着教堂钟声的时候,总会让人想到雨果的传世名著《巴黎圣母院》。不知道卡西莫多会是在哪个钟塔里敲钟呢?
教堂里也有一些人跟我俩单纯只是看热闹。有个好心的游客就帮我们拍了这张合影。我们身后就是巴黎圣母院著名的玫瑰窗。的确很美,现场亲见比照片上美十倍不止。光线在五彩玻璃上跳跃交织成一片辉煌灿烂,的确有一种神圣飘渺的感觉。这种气氛,肯定令那些信徒们更能体会到神的感召。
我们出来以后,LD又拿出他的必备武器三脚架,于是我俩拍了好多合影。边上几个法国帅哥就在那边看我俩拍照,每次拍完一张,LD冲回去调试相机,那几个小伙子就朝我竖起大拇指,表示我们的照片拍的很好。哈哈,估计法国人没见过像我们中国人这么爱拍照的了。
之后,我们绕着巴黎圣母院走了一圈,360度的欣赏这座伟大的建筑。哥特式的尖顶无所不在,我主要想找找敲钟人的尖塔,找到了不止一座,也不知道卡西莫多到底呆在哪里。
教堂,又是教堂。
从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出来以后,我们又去了巴黎的玛德莱娜教堂。这是一座希腊式的教堂,拿破仑为了纪念他的军队而建立。她跟巴黎圣母院一样都是法国的国宝级建筑。教堂周围52根高20公尺的希腊科林斯
(Corinthian)式石柱,它们使马德连不论从任何角度看,都有雕刻品般精致准确的美感。LD很激动,认为玛德莱娜教堂很像他小时候看圣斗士漫画书中的雅典娜神殿。
下面到了我最热爱的项目——吃饭。我认为旅游一半的乐趣就是去品尝世界各地的风味小吃和特色佳肴。到伦敦的飞机上,坐在我边上的一对美国父子对我的观点非常认同,还非常热心的告诉我法国蜗牛用法语应该怎么说。那天晚上,别看天色看着仿佛还很早,其实已经快晚上十点了。我们在巴黎歌剧院旁边随便找了家法国小酒馆,坐在门廊下吃饭。主要也是因为我俩实在走不动了。我们身后是一家加拿大夫妇,带着三个孩子来巴黎玩。照片是那位父亲帮我们拍的。
LD饿狠了,两个人点了三份主菜,他也顾不上说话就在那儿狂吃。法国侍者对我们投来不屑的目光(估计觉得我俩是土包子进城),不过后面的加拿大一家很理解我们。他们吃完了饭,就背着大包小包,一手一个牵着两个比较大的孩子,又推着婴儿车里的婴孩,热情地跟我们告别走了。过了大约半个小时,我跟LD刚吃完了饭,正在歇脚喝水,就见他们一家又走了回来。我俩很惊讶,说,“你们怎么回来了?”那个父亲背着大书包,推着婴儿车,一边擦汗,一边跟我们说,“刚才走错方向了。”然后他们又热情的跟我们道别,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。我跟LD骇然对视一眼,这走错方向走了得多久啊!我俩同时不寒而栗了。















Comments on: "欧洲游记(三)——教堂,又见教堂" (5)
我后来问了一下,穿绿袍子的不是主教,只是普通的传教士而已主教的地位仅次于教皇
So beautiful!!!btw, I’m living in Boston now…
哦,你现在在boston工作吗?改天有空聚聚
哈哈,你俩真是够爱照相的了~
嘿嘿,主要是给父母长辈看,所以贴了好多照片。